石城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招商项目公开招标已由石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进行组织实施,现予以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石城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招商项目。
二、项目地址:石城县琴江镇,具体以规划图为准。
三、招标内容:包括土地整理、房屋征收安置、站前广场建设、社会停车场建设、公交站、区间道路及绿化、亮化、排水、排污、电力、通信等配套管网建设、公路隧道建设等。
四、招标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10亩,可出让居住及商业用地面积约310亩(具体面积以自然资源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
五、总投资额:约人民币2.9亿元 。
六、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
七、对投资商的资格要求:
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隧道工程专业一级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则成员不超过3家。
3、须具备雄厚资金实力及良好信誉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含)以上,联合体投资商只需牵头企业达标即可。
4、须具备银行资信等级aa及以上或企业资本市场信用评级aa 及以上,联合体投资商只需牵头企业达标即可。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以下证明材料除注明原件的外,均提供复印件加盖投资人公章。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隧道工程专业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单位近期为其缴纳的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有效证明材料)。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4)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9)投标申请人须具备银行资信等级aa及以上或企业资本市场信用评级aa 及以上,提供相关证书。
八、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资商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数额、缴纳形式及截止到账时间: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不得提交现金;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3、截止到账时间:2020年06月14日时17:00之前(北京时间)。
4、汇出账户要求:从投标的投资商账户转入指定账户。(转账时需注明“石城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招商项目”)。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九、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凡符合上述规定,有意向的投标人,请2020年05月25日至2020年06月05日(领取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十、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 递交地址: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交易大厅;
2.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6月15日14时30分。
招商单位: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3576676155
招标代理单位:赣州市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970053665
2020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