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建司发〔2017〕3号
关于下发编制2017年公司预算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全面预算》、《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度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现就2017年公司预算编制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实施全面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2.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企业原则,加强成本管理与控制,实现企业减亏。
二、编制口径
(一)收入预算
1.国有资产经营收入,按照现城建公司管理的国有资产规模分项目预估收入扣减各项税费后的净收益编制。
2.代建费收入,根据《石城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石府发[2006]52号)第二十二条关于“代建单位按规定向使用单位收取代建费,代建费不包括代建单位承担代建项目的招标服务、工程监理等服务费用。代建费根据代建工程大小按代建工程结算价的1.5%-3%计取,100万元(含)以下的工程按3%计取,100万元(不含)-300万元(含)的工程按2.5%计取,3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的工程按2%计取,500万元(不含)以上的工程按1.5%计取。”的精神,按公司2017年代建项目及年度建设工程量进行编制。
3.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经费、棚户区管护收入、拆迁收入、土地管护费收入及土地开发收益。
4.投资收入按公司投资项目及投资规模进行编制。
5.测绘收入、中介服务收入等其他收入
6.年度筹资计划。
(二)基本支出预算
1.人员支出
(1)职工薪酬。由基本薪酬(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薪酬、全勤奖、加班工资等构成。编制内正式人员(含公司领导)薪酬参照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按7万元/人.年进行编制,临时人员薪酬参照县其他相关单位标准按3万元/人.年进行编制。
其中加班工资按每天100元标准测算编制;内业部门加班工资发放额度控制在基本薪酬的10%以内,华亿及测绘公司加班工资发放额度控制在基本薪酬的20%以内,其他子公司加班工资发放额度控制在基本薪酬的15%以内;加班工资按照加班审批程序严格审核,人力资源部做好日常登记,年终结合考核情况统一发放。
(2)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按基本薪酬的12%编制;养老保险金按基本薪酬的20%编制,医疗保险按基本薪酬的6%编制,失业保险按基本薪酬的1%编制,工伤保险按基本薪酬的0.5%编制,重大疾病险及生育保险按政策测算编制。
(3)烤火费100元/人﹒月标准按3个月编制,降温费240元/人﹒月标准按4个月编制。
(4)工会经费按年人均1400元计算编制,女职工卫生费按年人均300元计算编制。
(5)燃油费编制月标准:公司主要领导650元、副职领导550元;子公司负责人500元、副职400元、外勤人员(工作对象均在室外)300元、外联人员(一半左右时间需外出联系业务)200元、内勤人员100元;部门负责人300元、副职200元(内审岗、收发文岗、食堂管理岗、宣传岗及外派合作企业岗位按200元执行)、企划岗与总出纳300元、其他人员100元。
精准扶贫岗另增加180元/月;测绘岗县城控制区以外测绘另增加补助金额控制在地形测绘合同收入的2%与放点测绘合同收入的20%以内,按2元/公里.车(或100元/车.天)补助交通费,10元/人.天补助误餐费。
造价部参照外业标准执行。
(6)通讯费:公司主要领导200元、副职领导130元。
2.日常管理费用
参照《关于对县城建公司201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有关问题的批复》(石府办字[2012]12号)关于“日常管理费用按合并报表后净利润在2000万元以内按净利润额的15%核定,按此办法核定的日常管理费用总额达不到180万元按180万元核定,但总额不能超过300万元”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2014-2016年管理经费执行情况,细化编制各子公司、公司各部门办公费、报刊费、水电费、差旅费、小车费、接待费、业务费、会议费、通讯费、劳动保护费、宣传费、计算机耗材等费用。
(1)小车费。按5万元/辆编制,全部在总公司列支。
(2)子公司日常管理费用按0.5万元/人.年编制。
3.其他支出。含精准扶贫、职工教育培训、修缮、固定资产购置、工会活动、职工培训、咨询顾问、财务审计、对外捐赠、赞助款、外借款项、对外担保及罚款支出等支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
1.财务费用。(1)利息支出;(2)服务费;(3)理财顾问费;(4)相关税费,含评估费、办证费、保险费和印花税等;(5) 其他财务费用,指剔除上述项目以外争取贷款而发生的费用,控制在融资额的3‰以内测算编制。
2.资产管理费用。根据目前公司所管理资产现状分人员工资、修缮费等明细项目测算编制。
3.测绘支出。根据测绘业务年度预计开展情况预测挂靠费、进出场费、运输费、材料费、设备保养费、仪器设备计提费用及工地现场发生的其他费用等支出。
4.土地房屋征收及土地运营支出。对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费、奖励、过渡安置费、棚改支出及土地管理费等分项目分支出类别进行细化编制。
5.基建项目支出
结合石城县2017年度“六大攻坚”重点项目及公司目前在建项目情况,对2017年公司必须实施基建项目的名称、规模、内容、周期、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分年度投资额等进行详细测算编制。
三、相关要求
1.财务部牵头收入预算与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企划部牵头基建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工作,各部门与各子公司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017年公司预算编制工作。
2.预算按照相关程序审议批准后,公司以文件形式下达执行。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当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3.公司加强资金收付的预算控制,及时组织资金收入,严格控制资金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防范支付风险,对超预算资金支付,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附件:1.2017年城建公司收支预算总表
2.2017年城建公司项目支出预算表
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17年2月8日
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印发